許多學生在實習時,還是習慣拿自己當學生看,總是原諒自己,以至會抱怨單位的規(guī)定沒有人情味。
實習生小李,因為路上堵車而導致上班遲到,不僅受到了批評還被扣了50元。他覺得很委屈頂嘴反抗,強調了自己不是故意遲到,不應該受到處罰,覺得單位不近人情,沖動之下想到了離職。領導告訴他,實習生遵守實習單位的規(guī)矩是不容置疑的,在上班第一周培訓中,已經工作紀律和處罰辦法明確的告訴了大家,你違反了規(guī)定,就要承擔責任,這沒什么好商量的!而且考慮到實習生,處罰也降低了,正式員工遲到要扣100元。
實習單位對于員工和實習生違反規(guī)定的處罰措施,只要不違反《勞動法》,是可以按照規(guī)定實施處罰的。實習單位接納實習生、嚴格要求實習生,讓學生樹立責任意識、自律意識,具有強烈的紀律觀念,是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方式。
所以,當學生踏上實習崗位時,一定要遵守單位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單位的管理,把在實習單位的經歷看成學習進步和獲得職業(yè)能力的過程。